这批鲭鱼因未持有必需的进口许可,被海关依法扣留。
走私鲭鱼的进口商为太平洋海域食品公司(Pacific Sealand Foods Corp.),但该公司未能在规定的8月30日至9月16日窗口期内,向渔业和水产资源局(BFAR)申请卫生与植物检疫进口许可(SPSIC)。
更值得注意的是,农业部此前已发布备忘录,暂停了圆鲹、鲭鱼及鲣鱼的进口许可签发。
早在10月16日,海关情报和调查局(CIIS)便因货物信息存疑而对其发出了入境前控制令。
海关局长比恩维尼多·卢比奥指出,保护农业部门免受走私侵害是海关的重要职责,此举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并控制商品成本。
扣押行动后,农业部长张隆朕表示,这批未经植物检疫许可的鱼类需首先通过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相关部门将对鲭鱼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食用安全性。
若检测结果达标,农业部计划将其捐赠给近期受双台风灾害影响的民众,但需先与总统办公室协调。
CIIS主任Verne Enciso透露,他们正在搜集收货人的相关信息,并着手准备法律诉讼材料。
收货人或将面临《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CMTA)第117条和第1113条、2024年DA备忘录第14号及其他相关法规的指控。
“我们保护国家农业部门的使命与我们阻止非法毒品和许多其他物品进入我国边境的使命一样重要、一样关键!阻止走私农产品进入我们的本地市场可确保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这还可以降低商品成本。”卢比奥在周三的一份新闻稿中表示。
此次成功扣押行动是海关总署、CIIS、MICP与BFAR紧密合作的成果。卢比奥局长重申,缺乏SPSIC将对本地农业、渔业及消费者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所有进口农产品都必须严格遵守既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