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媒体报道,目前,“Maersk Frankfurt”号集装箱船上正在持续进行灭火工作。
7月24日,马士基公司向ShippingWatch确认,“Maersk Frankfurt”号集装箱船上的大火尚未完全得到控制,并表示“船上仍有火灾,因此,印度海岸警卫队在X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存在不准确之处”。
同日,印度海岸警卫队(ICG)也在X平台上发布更新,他们正在处理闷烧集装箱中零星发生的火灾。为此,一架直升机已向燃烧的集装箱投放了200公斤的干粉,以努力扑灭大火。
回顾事件,7月19日,马士基公司租用的新造集装箱船“Maersk Frankfurt”在从蒙德拉港驶往科伦坡港的途中突然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
马士基公司此前已证实,此次火灾导致一名船员不幸丧生。然而,关于火灾的具体原因,目前尚不清楚,但据当地媒体推测,可能与船上的短路问题有关。
鉴于该事件对印度海岸线构成的严重威胁,印度海岸警卫队正全力将船只引导远离海岸。
据当地报道,该船上载有包括苯和氰酸钠在内的危险品,一旦泄漏,将可能带来严重危害。根据最新的船舶动态信息显示,该船目前仍在印度海岸附近徘徊。
日前,保险索赔顾问WK Webster透露,在初步报告之后,“Maersk Frankfurt”的船东已宣布此次火灾构成共同海损。因此,在货物交付之前,所有货主均需提供共同海损担保。
WK Webster进一步补充说:“我们在印度设有货物检验员,他们随时待命,准备根据需要对任何受损货物进行检验,并将对火灾原因进行深入调查。”
宣布共同海损意味着,所有在“Maersk Frankfurt”号上有货物的货主均需共同承担责任,并在提供共同海损担保后才能取回货物。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
前者涉及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等损失;后者则涵盖救助报酬、避难港费用、修理费用以及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共同海损是一种为了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当货轮发生共同海损时,货物所有人应提供共同海损保证金,以便理算人对损失进行赔偿。货运代理企业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垫付保证金等费用,并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值得注意的是,“Maersk Frankfurt”号集装箱船于2024年5月刚刚交付使用,其装载能力为5920TEU。
该船由日本的TOKEI KAIUN公司拥有,并租赁给马士基公司进行运营。该船部署在印巴航线FI3上,与ONE、阿联酋、X-PRESS、长锦兴亚等多家船公司共享舱位。
在6月份,该船曾相继挂靠过中国的天津、大连、宁波、青岛等多个港口。
在此,我们提醒所有涉及该轮的货主、货运代理及相关利益方,请及时与客户保持沟通,密切关注货物情况及后续船期延误等可能带来的影响。